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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兄弟状告国会两党领袖,要求废除选举人团制实现“一人一票,每票平等”
By 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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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03/14/2017
【美国亚裔新闻局(AANB)报道】再过5天,3月17日,美国联邦地区纽约南区法院,一场由两名美国华裔兄弟发起对国会两党领袖的诉讼,或将创造美国司法历史。有舆论认为,华裔为了选举公平起诉国会领袖史无前例,不管结局如何,都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 提起诉讼的是哥哥刘迎曦(Lewis Liu),纽约大学商学院MBA毕业,从事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弟弟宇曦(Glen Liu),是美国卡多索法学院法学博士、纽约执照律师。 他们最近以公民名义提起诉讼,废除奴隶制时代制定的选举人团制度,并将4名国会领袖列为被告人,投诉他们未能履行宪法十四修正案规定的国会有责任和义务,通过适当立法以确保每个公民的平等投票权。 刘迎曦(左)和弟弟刘宇曦(右)一起提起诉讼
早在2000年总统大选,刘迎曦在观选时就产生了疑问。当时,戈尔的选票超过小布什54万多票,最终小布什却当了总统。为什么获得普选票多却最终失败?民主选举为何是“选举人团制”而不是“一人一票”制? 从那时起,喜爱研究美国历史、宪政的刘迎曦就开始认真研究美国的“选举人团制”。 2016年,惊心动魄的总统大选,让他再次受到震动。从截至2016年12月13日的大选票数统计显示,希拉里获得了65,844,610票,即48.2%的普选票;川普获得了62,979,636 票,即46.1%的普选票。希拉里比川普多了2,864,974票,近3百万票,却最终以选举人团票数不足而败战。 刘迎曦兄弟俩发现,令人惊讶的是,这样的结局在美国历史上已发生过5次,即:1824年、1876年、1888年、2000年和2016年,都是普选获胜者却输掉总统职位。特别是,进入21世纪的5次总统大选中,有高达40%的实际结果是,输掉了普选票数的候选人成为了总统。 他们认为,这样的通过和平公正透明的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大多数选民的选择却被颠覆的情况,在所有的民主国家之中是绝无仅有的,也是不可思议的。究其原因,就在于美国选举人团制度的严重弊端。 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是根据每个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将538个“选举人票”分配给每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即每个州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加上两个参议员。因为每个州不论其人口多少都有两个参议员,因此,拥有较少人口的州就比拥有较多人口的州享有更多优势。 兄弟俩追溯历史、分析研究得知,美国选举人团制度起源于1787年的原版宪法中臭名昭著的“五分之三妥协”,其中规定:在分配众议员和选举人票数时,将每个州的奴隶人口按照五分之三计算,而且没有选举权。这一在奴隶制度时期形成的选举人团制度延续至今,很不合理。 例如,根据2013年人口样本抽查数据,怀俄明州人口最少,为582,658人,分配了3张选举人票,而他所在的纽约州人口为19,651,127,分配了29张选举人票。这就意味着,怀俄明州只要194,219人就获得一张选举人票,而纽约州则需要多达677,625人才获得一张选举人票。 换句话说,在这样的选举人分配机制下,纽约居民的选票价值只相当于怀俄明州居民的28.7%。这个百分比对于加利福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的居民就更加糟糕,只有27.9%。 刘迎曦告诉记者,“总统是一个代表整个国家的职位,其合法性来源于所有选民。然而,在18世纪订立的选举团机制下,生活在人口排名的前43个州占了全国人口98%的居民的选票价值,还不到怀俄明居民的60%,也就是还不如230年前被算为60%的奴隶。” 由此,他们认为,根据现有的选举人团制度,每张选票的轻重价值在每个州之间有严重的不平等。美国的建国理念是“人人生而平等”,最根本的体现必须是每个人作为人的尊严平等。而个人尊严的最重要体现就是每个人的圣神的选票。选举人团制度不仅是与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中“人人生而平等”的核心理念发生严重矛盾,而且严重违反了第14修正案(1868年)中的平等保护条款,该条款要求:“任何州都不可以有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也不可以拒绝对任何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人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 “如果每个人的选票是不平等的,美国的独立宣言就是一纸空文!”刘氏兄弟还认为,美国的选举,从市长到众议员,从参议员到州长,所有这些公职都是通过直接的普选产生的,遵循的是“一人一票,每票平等”的民主原则和公平规则。而总统选举却采用的是选举人团制度,这不仅歪曲选民的意志,而且违反了对选民负责的原则。 刘迎曦认为,作为美国公民,应该为废除这个不合理的选举制度做些工作。为此,他在2016年12月13日发布了题为《选举人团的历史和弊端》的研究文章,提出现在的美国大选所实行的选举人团制度是奴隶制时代制定的,应该废除。 后来,他觉得光是写文章发表观点还不能达到目标,在美国这个法治社会,作为公民要捍卫自己的民权,必须要诉诸法律、采取法律行动。 他和当律师的弟弟刘宇曦一起决定,在2016年12月14日,向联邦地区纽约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废除奴隶制时代制定的选举人团制度,并将四名国会两党领袖列为被告人,投诉他们未能履行宪法十四修正案规定的国会有责任和义务,没有通过适当立法以确保每个公民的平等投票权。 刘氏兄弟的诉讼很快被法院受理。2016年12月29日法庭发布预审通知,并在2017年1月17日前,将传票送达至被起诉的四位国会领袖。 诉讼提交之后,引起主流社会的高度关注,刘氏兄弟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有川普的支持者质疑:把希拉里的失败归罪于选举人团制度。 刘氏兄弟的诉讼在华人社区引起反响,许多华人社团与知名人士表示支持。美中关系基金会主席、曾担任2016年联合国第60届妇女大会“妇女为和平”论坛主席的著名华裔罗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在社交媒体上为他们发起了“平等选票运动联盟”。 她认为,这不但唤醒了主流大众的关注,更彰显华人已经走在了美国其他族裔的前列,带动更多的人学习美国宪法,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平等选举权利,让更多的华裔和美国人一起参与到这个历史进程中来,便达成了“平等选票运动”的长远意义。 除了支持,也有不少质疑声。如果“一人一票”彻底实现,会不会引发多数人的暴政,大州欺负小州?会不会滋生民粹主义? 刘迎曦则反问:“在宪政民主制度下,难道少数选民推翻对多数选民通过和平选举的选择是公正合理的吗?”他补充道,美国的建国理念是人人平等,前十条的修正案也对个人权利做了明确保护。而且每个州无论大小在联邦参议院都有两个席位,所有联邦立法都必须在两院获得多数才能通过。这两个方面,就分别已经达成了政府与个人,多数人口州和少数人口州之间的平衡。 再从居民对联邦的支付和收回比例来分析: 在2015财政年度,纽约州人均缴纳了13,659美元的联邦税,是怀俄明州人均9,009美元的152%。而在2013财政年度,纽约州人均获得联邦资金9,994美元,是怀俄明州获得8,885美元的112%。因此,纽约居民对联邦的支付和收回比率是$1.00∶$0.72,而怀俄明州居民则是$1.00∶$0.99。但是,纽约州居民的选票价值却只有怀俄明州居民的29%。 在西弗吉尼亚州,其人均向联邦支付4,005美元的税金,是所有50个州中是最低的,但是其对联邦的支付和收回比率则到达$1.00∶$2.87,纽约州居民的选票价值只有西弗吉尼亚州居民的55%。 “所谓的‘大州欺负小州’的情况,其实完全与事实背道而驰。谁又能解释这样的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刘迎曦反问说。 刘迎曦表示,他的短期目标是让更多人关注到选举制度不平等的事实,并填补华裔在美国民权进程的历史空白,希望有更多的华裔为民权做贡献。他的长期目标则是废除选举人团制度,早日实现“一人一票,每票平等”。 “推动历史进程是非常缓慢的,我们也知道这次成功的机会很渺茫,但我有充分的决心。”他自信地告诉记者,“我们华裔在美国是唯一受到过联邦立法的1882年《排华法案》排斥羞辱,禁止移民的族裔,而美国上个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我们华裔社区基本上是坐享其成,没有为此付出什么。我想,我们作为美国公民,希望在美国历史上写下一笔——我们曾经为了所有美国人的民权付出过自己的努力,也为在美华裔的民权历史填写一页空白。” 法庭地点:500 Pearl Street, New York, New York 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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