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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生案4月26日预审,家属约见检察官梳理法律流程
By 美国华人
Tag:
陈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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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03/30/2017
前天(3月27日,周一)陈家家属与副检察长Lori、警方detective进行了会面。警方和检方收集了家属的证词,并回答了家属的问题。 参加会面的还有陈家律师,EVCAA代表胡进,受害人家属协调员Patty Strathmann,翻译,和一位证人。 陈案下一步是4月26日的预审(Priliminary Hearing),预审将对公众开放,决定本案是否提交大陪审团(Grand Jury)。希望当地同胞到场声援。 检方的重要建议
陈案法律流程展望 检方详细解释了接下来的法律流程,相信许多关心陈案的同胞有兴趣了解。 1. 预审(Priliminary Hearing)将于4月26日举行。预审将对公众开放,决定本案是否提交大陪审团(Grand Jury)。 据副检察长Lori介绍,预审对原告方难度不是很高,只需证明起诉有probable cause即可。 胡进提出,被告之前的两次保释请求都被驳回,预审结束后被告是否仍会要求保释。Lori的回答是,也可能,但是如果预审时原告提出的证据非常充分被告也可能放弃要求保释。Lori明确表示检方的立场是不予保释。 2. 预审通过后案件将提交大陪审团,由大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被告。大陪审团的听证会将不对外开放,甚至检察官都不能参加,而是由警方直接向大陪审团呈交证据。 3. 大陪审团同意起诉后,案件就被certified,正式进入审理(trial)阶段。审理阶段检方会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最终决定是以何种罪名成立,比如本案大家最关心的是以一级还是二级谋杀起诉,对此Lori并未透露检方的决定。胡进和家属提问如果本案以一级谋杀起诉但最终陪审团不认可会不会造成无罪释放,Lori解释法官会根据情况对陪审团作出一个更轻刑罚的指令(instruction),可以变成二级谋杀。关于以一级还是二级谋杀起诉,高颖律师曾发表过长文阐述(http://mp.weixin.qq.com/s/X3MUfJza7vVUd_hdt-RVEQ),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维州法律,除非在宣誓情况下(under oath),被告律师可以在任何时候作出任何辩解,如果被证伪也只是会伤害他们的信誉,而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检方却不能发表任何不实甚至只是不够严密的言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保安公司的律师在记者会上可以发布漏洞百出的保安自卫理论,也解释了为什么检方到目前为止公开的信息甚少。Lori说这样的体系确实不公平,但是没有办法。作为策略,检方并不会提前公布所有证据,只有在正式庭审时才会公开。陈家会尽量向检方咨询更多信息,但是对于检方不愿透露的信息也无能为力。希望大家理解和支持检方工作,一切都是为了赢得最终的审判。 前面提到的受害人家属协调员(Victim Family Coordinator)属于警长办公室(Sheriff’s Office)的下属机构,专门负责受害人家属与检察官的联络协调工作。Chesapeake当地共有8位这样的协调员,负责2000个案子。 前天会后警方可能会根据陈家提供的证据做进一步调查,胡进提议4月中旬再组织一次这样的见面会与检察官和警方做进一步的交流,为4月26日的预审做好充分的准备。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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